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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华佗健康网

以下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与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解约的;

(二)与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职工解约的;

(三)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解约的。

一、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在下列条件下,如果劳动者没有重大过错或者双方未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不可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他。

三、在哪些情况下适用经济赔偿呢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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