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根据中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女职工在“三期”内享有特殊保护,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才有权合法解除合同。女职工可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并要求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再续签。
法律分析
一、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给多少?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女职工孕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一般都认为是比较麻烦和敏感的问题。但涉及到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应得到用人单位足够的重视。我国劳动立法上,对在“三期”的女职工的保护是具有倾向性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三、哪些情况单位可以开除怀孕的女职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女职工是有特殊保护的。单位不得随便开除处于孕期的女职工,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女职工可以主张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就算是劳动合同在孕期内到期,也应该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再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结语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应重视其权益保护。法律明确规定,除非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工资、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单位不得随意开除处于孕期的女职工,否则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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