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佗健康网

律师分析: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含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下同)依法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