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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怎样行使监督权

来源:华佗健康网

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方式如下:
1、利用新闻媒体,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透明度高、威力大、时效快、影响广。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2、进行信访,公民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是公民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公民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好比一条纽带,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落实和保障;
4、新形式新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如下:
1、批评权;
2、建议权;
3、申诉权;
4、控告权;
5、检举权。
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如下:
1、公民的平等权利。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收侵犯的权利;
4、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己有;妇女儿童权利等;
5、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等。
综上所述,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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