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了对违反价格法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商品导致价格异常波动、哄抬价格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和金额,同时也规定了行业协会或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的处罚措施,以及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拓展延伸
新型肺炎疫情期间,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在新型肺炎疫情期间,经营者如果违反价格法,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价格法的经营者可能会面临罚款、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措施。具体的处罚力度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此外,相关部门还可能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这些法律制裁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价格公平合理,防止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损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因此,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
结语
在新型肺炎疫情期间,违反价格法的经营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哄抬价格等,将受到罚款、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处罚措施。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和检查。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定,避免违法行为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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