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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

来源:华佗健康网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此外,如果一方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或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可以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些规定在《民法典》中得到明确。

法律分析

不可以。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结语

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婚前财产的归属。这样的约定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夫妻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夫或妻一方负责对外债务清偿时,第三方知晓该约定并应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方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相关法律条款。此外,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或一方需要支付医疗费用而另一方不同意,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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