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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野下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

来源:华佗健康网
第2012年第7期(总第402期)

(2012)07-0030-02[文章编号]1009-6043

商业经济

SHANGYEJINGJI

No.7,2012TotalNo.402

和谐社会视野下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

邵超群,侯锡彪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摘要]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表明企业主体责任薄弱,社会诚信缺失,政府监管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

公共安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内容和保障,而食品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应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加强诚信道德规范,从而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和谐社会;食品安全;诚信;监管与监督[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B

另外,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处于低水平状态,市场准入门槛低等原因,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数量多,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维护质量安全的自觉性总体不高;食品从业人员文化素质的欠缺直接导致法安全意识的淡薄,其对食品安全的消极影响也是显制、而易见的。

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原因的确很多,但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容忍它存在的理由。市场秩序要靠法制来建立和维护,所以,完善法制、加强监管和执法才是当务之急。只有让法律法规树立起足够的威严,才能使消费者放心。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发展中仍存在着不和谐、非人本化和不可持续的一面,其中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演化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从2004年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件,到近期发生的瘦肉精、塑地沟油、毒大米、牛肉膏、染色馒头、人造猪耳、毒奶化剂、

粉毒牛奶等一系列事件和问题接连被媒体曝光,老百姓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这表明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公共安全领域面临着的最主要威胁之一,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一、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原因分析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我国对食品安全加大了监管力度,并于2009年出台首部《食品安全法》,与该法配套的相关细则也相继出台。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仍频频出现,这除了企业主体责任薄弱,诚信缺失外,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管理滞后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目前,我国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小作坊、小摊贩更是难以计数。食品加“小散户”本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这些食品生产经营的

来就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目前国内小作坊多,而且缺乏明确的监管法律。我们应当看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近几年得到了加强,但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治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国食品监管的部门仍然是分段管理,其中农业部门管农产品,质监部门监管食品加工环节,餐饮又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分段管理中,问题始终不能被发现和解决。管理主体的不同,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监管漏洞。

二、食品安全问题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和谐社会的内容要求十分丰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无论是社会命健康需求,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所以,本身的发展还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社会公共安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内容和保障,而食品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注人的生命健康,就是尊重人、关爱人,是和谐社会本质的生动体现。食品安全事件给公众带来的消费恐慌,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心凝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

[收稿日期]2012-06-26

女,湖南常德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和谐社会与思想政治教育;[作者简介]邵超群(1988-),

侯锡彪(1986-),山西汾阳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和谐社会与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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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应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吸取深刻教训,采取积极有效行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及监管的具体实践当中。

三、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长期稳定可靠,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法治。针对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质监部门有关人士曾指出,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管理应由地方立法,然而到目前为止,监管链条的各个环节对小作坊的管理均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这属于法律法规的空白。另外,

法律还不够严密。如法律规定乳制品生产环节委托检验由企业自行送样检测,这就给了不法企业在样品上动手脚以骗取合格报告的机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体现诚信原则、确立信用机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总体上还是在食品行业专门领域都偏少,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而有些法律虽有规定,但由于执法不公开不严格,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因此,完善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和引导对保障食品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现实生活中个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受利益驱使,不按标准生产,甚至在食品生产中以次充好、掺假造假。这些问题都是生产经营者缺乏诚信、缺乏主体责任意识所致。企业责任意识薄弱,诚信意识缺失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最重要原因。温家宝总理日前就直斥,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这也是提醒我们的企业应该要具有起码的良知。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认为:“集中突击式的抽检和清查,只管得了一时,治标不治本。只有建立长效和常态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拉紧食品安全网,重塑消费信心。

”在监管方面,政府的思维方式应改变。目前,政府只注重监管,而忽略了对企业的道德责任感的正确引导。其次,在我国企业违规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够。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中,道德约束和法律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要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政府应在食品行业大力开展道德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对企业本身的重要性。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和食品放心工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信用知识水平,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邵超群,侯锡彪:和谐社会视野下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们应建立统一的信用控制体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

以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从而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制定统一的信用统计指标和评价规范,按照规范要求对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信用控制体系,包括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管理,完善信用征集及评价体系。

(四)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通过政府监管、

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政府、媒体、群众共同努力把食品安全抓好,构建更加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其监管职责重大。纵观这几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力量。三聚氰胺、染色馒头和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都是消费者通过媒体揭露出来的。可见,我们能够也需要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让社会监督成为食品安全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提高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放心度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足度,夯实监管基础,加强监督力量。

四、结语

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和谐社会的根本在于“以人为本”。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是政府监管缺失,问题的根本是百姓利益受损。我们只有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工作,才能促进社会和谐。要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注重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稳定与和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参

献]

[1]骆方金.共享与和谐:“包容性增长论析”[J].马克思主义

研究,2012(3):111

[2]佑想.食品安全事件为何多发[EB/OL].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4579787.html,2012-05-20

[3]傅春林.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思考[J].科技信息,2007(33):631

[4]王道才,

张文.关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医学信息,2010(7)

[责任编辑:

刘玉梅]-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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