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工业园区2-厂房1、2栋木工工程
分包协议书
桂阳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施工队: 简称乙方
甲方在桂阳县工业园区以劳务总承包方试承接厂房1、2栋工程,现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将项目的木工制作、安装拆卸等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现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但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卸等需要的小五金在内(即铁丝,圆钉,小型机械用具),模板支撑下楼码堆夹钉入库等工程。
二、工程内容:从基础至屋顶所有木工装模拆除等工程,(详见甲方提供施工蓝图)
三、工程单价、计算方式:
1、工程单价以建筑面积每平方人民币 拾 元 整。( )元。
2、按国家规范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悬挑雨棚及天沟、造型线条不计算面积,基础至屋顶层甲方要求部分变动即所发生的增减的工程量不计算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基础至一层楼面现浇完混凝土完工付工资(人民币)按每层建筑面积的80%计算,第二层完成楼面混凝土按二层建筑面积以80%计算付款,以此类推,剩余工资在拆完外脚手架两个月内付出清,甲方不得拖欠。
五、工程质量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按图施工。如未按施工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质量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150天。
七、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材料准时进场,施工用电源,民工监时住的厂房,乙方应按图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做到节约用料,不得将该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他人施工,每天保持工地15-20人正常施工,否则终止协议。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如乙方无理取闹。中途停工,甲方拒付一切工资款,终止协议,甲方连续停工待料三天,每人每天补20元生活费。
七、安全责任:甲方要求民工全部住在工地,不能自带交通工具上下班,在路途中所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八、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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