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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健康网
实验室、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进入实验室、实训基地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 实验室、实训基地必须在开学前,根据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排出本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课程表,同时报教务处一份。实验室、实训基地要按实验、实训课程表开出各班级的实验实训课。

第三条 实验室、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开出实验、实训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实训项目和实验、实训学时。

第四条 每次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指导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实验、实训材料、工具是否齐备,安全设施是否有保证。

第五条 学生参加实验、实训,要坚持预习制度。实验、实训开始之前,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准参加实验、实训。

第六条 实验、实训过程中,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要认真巡回指导,对学生从严要求,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数据测试能力,观察、思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第七条 实验、实训结束时,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要检查学生的测试数据,数据超限的要令学生重作,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上记载的测试数据签字认可。

第八条 实验、实训结束时,实验、实训指导人员要检查仪器、设备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 每学期末,实验室、实训基地要根据实验、实训课及开出情况,统计各专业的实验、实训开出率,上报系部,由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

第十条 要做好实验室、实训基地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相关原始资料等的建档工作。搞好实验室、实训基地的环境卫生和防火防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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