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
建筑 2009-07-10 13:28:57 阅读329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鲁价费发〔2007〕205号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39号)试行一年来,各地反映较好。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相关事宜仍按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 序号 ≤100部分 5.4 6.4 5.4 分 5.0 6.0 5.0 ≤1000部分 4.7 5.7 4.7 ≤2000部部分 4.3 5.3 4.3 ≤5000部分 3.6 4.6 3.6 >500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工程类型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二 工程预算、结算、(一核增、减额5%送审工程造价 建安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招标标底、投标 报价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一)+(二) ) 以下(含) 安装工程 6.4 6.0 5.7 5.3 4.6 (二) 以上 核增、减额5%按核增、减额5%以上的额度收取(%) 5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建安工程造价 安装工程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预结算)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竣工决算编制 竣工决算审核 注册造价工程师 省工程造价高级资格专业人员 计省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 省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 特殊专业技术人员 100元/人?工作小时 40元/人?工作小时 由双方协议商定 4.0 4.8 10 3.7 4.5 8 3.5 4.2 7 3.2 4.0 6 2.7 3.4 5 三 四 五 六 七 八时收 建安工程造价 实际吨数 建设项目总费用 建设项目总费用 200元/人?工作小时 160元/人?工作小时 12元/吨 1.6 1.0 1.3 0.6 0.8 0.3 0.5 0.2 0.3 0.1 费 注:一、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
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计时收费按耗用工时计费。
三、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系指土建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系指专项安装、二次装饰、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四、进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咨询服务时,工程设有标底的,以标底价作为收费基数;没有标底的,以招标工程中标价或非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价作为收费基数。 五、承接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项目时,不包括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重量的计算,计算钢筋及各种规格、型号预埋件的计费单位为元/吨。
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包括: 1)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
3)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同意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5)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6)承发包双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7)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8)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鲁价费发〔2004〕239号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将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公布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收费单位可根据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等。 四、各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另行核定。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造价咨询服务的,仍按鲁价费发[1999]7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建设厅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鲁价费发[1999]第73号
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地物价局、建委: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规范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设立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造价审核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可以依据本办法收取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属政府管理的经营性收费。委托单位与咨询单位可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性收费标准》,结合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公布标准的10%。
三、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5%的,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五、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试行,以前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序 咨询项目 号 ≤0.1 亿一 元 编制可行性报告( % ) 2.8 二 2.1.8 ≤ ≤ ≤ > 以工程项目设资额为标的 咨询收费标准 说明 0.5 亿元 1 亿元 5 亿元 5 亿元 2.4 2 2 编制投资估算及概算 按估算、概算总值的 1 ‰ >5000 万元 ≤100 三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万元 制( ‰ ) ≤元 万元 万元 ≤5000 以建安工程造价为标的,核减额不包括1000 万≤2000 建设单位供3 2.8 6 2.4 2.料的材料款 2 核增减(一) 额 5% 及以下( ‰ ) 四 工程预结算审核增 \\ 减额 5% 以(二) 上 (按超± 5% 部分的额度 % ) ≤200 万五 工程造价纠纷的鉴证书 % 元 5 3 2.3 6 2.4 2.2 查(一) + (二) ≤ ≤1 ≤2 以鉴2证工程造价.5 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 六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造价工程师 000 万000 万000 万纠纷部分为500 万元 元 元 元 标的,收费 起点为 1000 元 / 11.0.0.宗 1.3 1 8 6 160 元 / 人·工作小时 100 元 / 人·工作小时 80 元 / 人·工作小时 初级职称人员
日照市保留的有关部门经营性收费项目(14项) 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
1 律师服务收费经营性见文件鲁价费函[2006]15号 2 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经营性见文件鲁价费发[2000]218号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经营性鲁价费发[2002]171号 (一)住房交易手续费
1、住房转让手续费计价格[2002]121号 (1) 新建商品房3元/平方米转让方承担 (2)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 转让双方各承 担50%
(3)经济适用房3元/平方米转让方承担 2、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套 (二)住房以外其他房地产交易 手续费
1、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 新建房由转让 方承担,存量 房由双方各承 担50%
2、租赁手续费(含证书工本 费)
40 元 / 人·工作小时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 的 120元/次
(2)100—500(含500)平方米 的 150元/次
(3)500—1500(含1500)平方 米的 200元/次
(4)1500—3000(含3000)平 方米的 300元/次
(5)3000平方米以上的350元/次 3、转让中属于继承的1元/平方米 4、房屋产权交换100元/套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经营性鲁价费发[2001]396号 1、建设用地1.5元/平方米鲁价费发[2003]34号 2、营业性用房及其他建筑2.6元/平方米 3、工业厂房2.00元/平方米 4、住宅1.7元/平方米
5、铁路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1.00元/米 6、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工程设计概算总额0.06%
5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经营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8% 鲁价费发[2003]257号 6 测绘费经营性国测财字[2002]3号 7 工程设计费经营性计价格[2002]10号 8 规划设计费经营性价费字[1993]168号
9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营性鲁价费发[2003]64号 10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经营性鲁价费发[1999]73号 11 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营性鲁价费发[2003]64号 12 展位费经营性双方协商 鲁价费发[2001]298号,鲁价 费发[2003]166号
13 评审(参赛费) 经营性双方协商 鲁价费发[2001]298号,鲁价 费发[2003]166号 14
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收费 经营性双方协商鲁价费发[2001]298号 收费标准 日照市岚山区 城乡建设局
收费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
日照市保留的有关部门经营性收费项目(14项) 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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