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与音乐审美
陈鹃
基础音乐教育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研究其教学领域的审美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审美特征,使音乐课按照美的规律来设置,克建和实施,是音乐新课程最突出、最重要的理念。一、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学的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好的歌曲教材应贴近学生生活,表达学生心声;或是蕴含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衬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出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他们的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使学生百听不厌,百唱不厌,久而久之,自然就会产生了“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鉴赏内容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地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融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之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北京八中特级音乐教师李存曾说:“每次上课前,我都要反复聆听音乐,让音乐先感动我自己,然后再感染学生。”这是很具体的一种体验,它形象地说明了教师学生同音乐教材间的关系。二、音乐教学方法的审美原则
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从感受性入手,采用体验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美感
受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概括地说,它遵循以下原则:(一)情感性原则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音乐教学中牢牢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他们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性情。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体现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的教与学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情感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学习气氛。(二)体验性原则
音乐是体验的艺术。音乐创作、表现和鉴赏都离不开人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因此,音乐教育和教学基本上是不能通过讲授的方式进行的。音乐教学过程应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主动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参与和体验,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音乐教学。
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语言尽量要少,而且不要总是试图诠释音乐,音乐课堂中的教学语言应以描述性为主,目的是创设审美情境,渲染艺术氛围,引导和诱发学生积极地参与音乐的体验。良好的音乐教学过程应体现为各种有利于学生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造活动等,同时在相关的活动中融进音乐文化知识,让学生在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中顺带地学习。(三)形象性原则
形象性是音乐艺术的主要特点之一。由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语言所创造的音乐形象,具有声态、情态、形态、动态等一系列形象化特
征,音乐审美教育正是借助这些具体可感的形象来诱发和感染受教者。因此,在音乐教学中贯彻形象性原则,变抽象、枯燥的概念为生动、有趣的形象,以美引真,最易为学生所接受,能取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愉悦性原则
音乐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美感。因此,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他们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既是音乐教学获得成功的前提,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愉悦性是审美教育产生情感体验和优化效应的心理机制。学生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有利于形成优势兴奋中心,变“苦学”这“乐学”,这就是所谓“乐(音乐)即是乐(快乐)”的道理。音乐教学法的趣味化和游戏化,不仅给学生带来极大的快乐,而且会使他们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变“要他唱为“他要唱”,进而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
三、音乐教师的审美规范
依据审美教育学的观点,施教者的劳动形态应具有审美性。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一个美好的音乐教师形象,不仅能够使学生对教师产生信任感,而且还能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影响和熏陶。(一)教学仪态
教学仪态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显现的符合礼仪要求及审美规范的仪容、服饰、表情、姿态、手势、举止等。作为一个“美的使者”,音乐教师应十分看重自己的仪表及服饰,除注意清洁大方外,还应尽可能讲究些,比如发式美一点,服装的款式、色彩新一点,甚至着些淡妆等等。当然,要恰到好处。音乐教师在课堂上的动作举止既要潇洒、活泼,又应稳重、端庄,表情、姿态应亲切、自然,手势准确、自如,充分展示教师的审美修养,给学生以优美感、高雅感。(二)教学语言
教学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中适应教学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职业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板书。音乐教师的口头语言应发音标准,清晰,语调适
中,表达规范,而且要充满感情色彩,富于感染力。音乐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语言着眼点更在于音乐本身。所以,音乐教学语言要特别注意简洁并具有启发性。板书方面,文字应端正秀美,乐谱整齐规范,设计精巧,布局合理。(三)教学气质
教学气质是教师人格和个性特点的外化,在教学中主要体现为聪慧、自信、机敏、幽默、雅致、真诚等。音乐教师的优秀教学气质来源于其心理品质及学识基础;热爱生活——有着真诚美好的情感,有着良好的审美修养,对生活的美和教育的艺术有着独到见解与体验,总是能在生活中发现美,在教育实践中创造美;充满爱心——爱学生,爱音乐,爱教学工作;具有童心——纯洁、真挚、心灵年轻;兴趣广泛——视野宽阔,知识丰富。
四、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征
审美化的音乐教学环境,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和视觉环境的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决定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力避不良音响的产生,诸如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啪”地一声中断放声,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让学生吹奏由于簧片腐蚀而噪音迭出的口琴、口风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极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和艺术化。座位的安排与乐器的摆设应富有新意,诱人遐想,并有利于小组交流与活动。歌片、挂图应具有视觉欣赏的意义。其他音乐教学手段(多媒体、录像、幻灯等)的运用也应遵循有利于创设审美氛围与艺术情境的原则。
五、音乐教学过程的审美描述
从审美教育学和审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音乐教学应该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各审美要素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作用并产生审美教育效应?其各教学阶段有着哪些审美特征?下面结合具体的音乐教学现象作一粗浅描述。
(一)音乐审美注意与音乐审美渴望:音乐教学的准备阶段,各环节的连接和结束阶段
审美教育学认为:组织教学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施教。这一阶段具有两个显著的审美心理特征:一是中断学生的日常意识,唤起其音乐审美注意。当学生进入一种特殊的环境,面对特定的审美对象,耳闻目睹全是美的形象及充满新异性的事物,新鲜感便会油然而生,意识立即从日常链条中断,注意力全部集中于眼前景象。二是点燃学生情感的火花,燃起其音乐审美渴望。组织教学是师生间达成和谐的情感交流的关键阶段,教师优雅的仪表,亲切而真诚的问候,使学生感到交流的愉快,把课堂很快引进轻松而和谐的气氛之中,为即将开始的音乐教学创造出一个审美化的情境。这种情境在学生的心理体验中,便是良好的审美心境,这是与审美注意相伴随的特定情绪,即对音乐审美期待的、企盼的、渴望的情绪。
一堂精彩的音乐课总是离不开构思精巧、充满新意的教学设计,而那些匠心独具的铺垫部分与诱人的连接环节则会不断地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使其产生新的审美渴望。比如许多音乐教师十分注重对音乐教学的导入,采取各种手段诱发学生对新课的兴趣,使学生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对新歌新曲的学习,即是这种效应的典型例证。
音乐教学的结束阶段,既是师生对音乐审美的共同回忆,又是一种新的音乐审美联想。有一位音乐教师在结束音乐课《童年》的教学后,课堂小结是那样的深情:“我们通过歌声同音乐家伯伯共同回忆了美好的童年,这命名我们更加珍惜自己的幸福童年。童年,就是一首诗,童年,就是一首歌,希望同学们永远记住这支美好的童年的歌!”学生们在钢琴音乐《童年的回忆》声中,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音乐教室。显然,
这种情境和气氛的感染力与熏陶作用是巨大的。在学生们走出音乐教室的瞬间,仍感受到音乐课堂的余韵,当他们以美好的心情回味着音乐课,他们已经产生了对音乐课的新的期待,对音乐审美的新的渴望。(二)音乐审美感受知与音乐审美探索:音乐教学的学习阶段这个阶段是音乐教学的主体,它既是一个音乐审美感受知过程,同时也是量个审美探索活动过程。
在音乐课的基本技能教学中,很容易产生同音乐审美相悖的现象,诸如从乐谱和音符入手的识谱训练,从时值出发的节奏训练,着眼点音程、和弦而脱离音乐的听觉训练德行。这些理性的、枯燥的形式化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灯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基本技能教学作为一个音乐审美感知和审美探索的过程:在识谱教学中,从音乐本身入手,通过对音乐的表现(例如通过唱歌的方法,可进行唱名模唱、唱名背唱、视谱听唱、先唱词后唱谱等)而把识谱教学建立在音乐的结构意义上,使识谱成为歌曲学习的一种自然的演化,帮助学生把乐谱看成是一种可以得到审美感受的图像;在节奏练习上,从身体的感觉和肌肉的反应入手(拍手、走步、奔跑、跳跃等),通过自由的、协调的、表现音乐情绪的动作来感觉节奏,使学生建立起对音乐节奏要素的优美反应,并从中体验美感与乐趣。值得提示的是,在节奏练习中休止符往往被忽视,应把休止符作为节奏流动的一个因素,才会从中得出其在音乐审美上的意义。在听觉练习方面,应通过听赏的方法,把教学的着眼点置于音乐的各种要素,尤其是对旋律的感受与体验上,因为旋律具有强大的美感力量,它是音高、节奏、力度、速度、音色等各种音乐要素的综合。对中小学生来说,对音乐的感觉主要依赖于旋律,而对旋律的反映是一种整体性的反映。很难设想,学生在听音乐时专去听小三度,三和弦或七和弦,而对优美感人的旋律听而不闻,无动于衷。
在新课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均渗透着音乐审美的感受知因素。唱歌教学中,教师富有感情的范唱或新歌曲的录音欣赏,配有背景音乐的绘
声绘色的歌词朗读,建立在歌曲美感体验上(不是音符的正误方面)的以乐句为单位的轻声学唱,都会诱发学生的音乐审美感受,使他们对新教材的学习成为一个审美探索过程。欣赏教学中,对音乐美的感知主要体现在优美音响的聆听上,同时,教师精炼简洁的描述,充满感情的引导,以及学生通常多种方式(口头或身体的、歌唱或演奏的等)对欣赏教材所作的反应和参与,也会大大加强这种审美感受。演奏教学的审美感知,首先在于帮助学习获得良好的音色,应把演奏教学的技术难度减少到最大的限度,要充分认识到探索音乐美的愿望实际上是演奏教学唯一有效的动机。
(三)音乐审美认识与音乐审美创造:音乐教学的复习阶段
这是音乐教学中十分美好的阶段,是师生在音乐审美感知探索的基础上,加深对音乐的认识和理解并进行音乐审美创造的阶段。这个阶段,弥漫着浓郁的艺术气息,充满了音乐表现与创造,使师生获得音乐审美的快乐与愉悦,精神世界得到满足。
音乐复习是对音乐审美对象的重复过程。重复的美学意义在于对审美对象的印象加深,并不断产生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这是发生美感的重要途径。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喜欢电视动画片的歌曲,这正是“重复效应”作用的结果。音乐教学应很好地运用这种“重复效应”,使优秀的音乐在学生的心中生根开花。
但是,音乐教学要力避那种机械式的重复,比如歌唱一遍又一遍却毫无新意,这并不真正意义上的复习。复习的本质是创造。音乐复习应是一种具有创造性,能命名学习产生新的审美体验的复习,目的是从中领会更多的东西,从中创造更多的美。当学生发现他们现在唱的歌比上节课要好,这一遍比前一遍人具有魅力,他们例会感受到创造的欢乐,获得美的享受,甚至产生“震惊”或者“顿悟”,突然认识到自己在音乐上确实有了进步,发现自己确实已深深地喜爱上了音乐,同音乐分不开了。
综上所述,音乐教学过程的审美描述大体上可作这样的归纳:
它首先通过音乐教学环境和音乐教师的审美要素,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进而使其产生审美渴望;然后通过音乐教学内容、音乐教学方法,以及教师环境等综合的审美要素,使学生处于音乐审美感知的状态中,这种审美感知状态是整个音乐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其本质是对音乐美的发现和探索;最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音乐审美认识和审美创造,是音乐教学的更高境界,是学生得以生成“感染”、“启迪”、“震惊”、“顿悟”等审美效应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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