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增强师生员工的身体素质,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学校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规,每学期主持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二次以上,指导全校爱国卫生工作。
二、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协调开展卫生工作,落实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组织全校卫生工作大检查,组织卫生先进班级和办公室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积极宣传环境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开展师生的健康教育活动,督促健康教育计划的落实 五、做好校园绿化、美化的整体规划,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六、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做好防病治病工作。定期检查校外小卖部的食品卫生。
七、各办公室、班级及卫生区域实行量化考核。
八、定期组织灭“四害”,并把灭害的情况记录下来存档。 九、实行垃圾筒、厕所专人专职清理。
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近视、弱视、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矫治工作。
十一、坚持每天三小扫(早、午、晚)和每周五大扫,做好日常保
洁,并由校长室、教导处及学生干部负责检查登记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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