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出租合同(4篇)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 2、承包费每亩每年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 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邳州市邹庄镇邹埠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邹庄镇邹埠村 组 地 长. 宽 亩 (以实际丈量为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种植,用于设施农业钢架大棚建设。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钢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在国家调整粮食价格时,以调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场价调整,采取现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后的土地租金乙方应于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先交款后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地用于设施农业的钢架大棚建设,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保护乙方合法收益权。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及时兑现本地发展设施农业方面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承包和开发的土地上建造钢架大棚,用于农业生产,并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关于发展设施农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开发的水面中,用于特种水产养殖。
2、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权。
7、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对外出租部分钢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权。
8、乙方无需向原承包户承担任何支付租金的义务,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原承包户和当地农户与乙方无任何经济和物质上的牵扯,如有牵扯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坏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新开发出来土地的,未用甲方规定建设标准钢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限交纳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经营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内违反甲方规定种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违约责任
1、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1 %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 1 %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拆除钢架大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补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国家提供的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由甲方或发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在生产经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为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可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 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证意见:鉴证人:负责人:鉴证单位:(签章)签证日期: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 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 始至 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 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 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30日内,仍未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公证处一份,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监督部门:
签署日期: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甲方 (出租方):组
乙方 (承租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共计20亩(水田旱地各10亩)土地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种植业、农业开发及观光旅游服务等生产经营。边界四至界限:(见卫星平面图附后)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壹拾肆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 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 》,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 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证意见: 鉴证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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