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临教基字〔20xx〕19号)部署,为解决家长接送学生的烦心事、操心事,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将于10月8日启动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课后服务的内容说明如下:
1.课后服务的目的:解决当前小学放学时间早,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
2.课后服务的原则: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
3.参加服务的条件:
(1)放学后家人存在接送困难
(2)学生放学后,在家无人监管
(3)孩子学习能力较弱,家人无力辅导,需学校提供辅导帮助的。
4.课后服务的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正常放学后一个小时。原则上采用春秋季为16:35-17:35,夏季为17:05-18:05,冬季为16:05-17:05。
5.课后服务的内容:安排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等,值班教师由全校安排各年级优秀教师轮流担任,教师视情况进行个案指导,不进行任何统一授课活动。
6.课后服务的组织:采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班级公示,家长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后实施。班级公示期间,发现不具备课后服务资格的学生后,立即取消该学生参与课后服务资格。
7.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并进行管理
(2)确保各种教学设施安全
(3)对课后服务带来的风险尽告知、提示、警示义务
(4)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5)要做好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
(6)迟接孩子20分钟,学期内累计5次,学校将取消该名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资格且学期内不再接收申请。
8.家长的权利和义务:
(1)符合条件的自愿参加课后服务
(2)履行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
(3)承担接送过程的安全责任
(4)教育学生服从学校管理
(5)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相应的课后服务活动
(6)对服务不满意的,有权退出服务。
此致
敬礼!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