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申请书
来源:华佗健康网
事项名称:
公司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办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受理—核准—发放通知书(注册官一人办结)
申报材料:
1、《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申请章程备案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提交《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和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
5、申请清算组备案的,提交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6、申请设立分公司备案的,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机构:
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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