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分为
第2种观点: 法律解析:1.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2. 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当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3.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一并参照执行。【法律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1种观点: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施行日期是2016年1月1日。《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的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互联网 ”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国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将大大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有利于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三、是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大数据的支撑,需要通过广度信息聚合、深度数据挖掘、扁平网络传递,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电子会计档案是电子会计资料的归属,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2种观点: 财务档案保存年限的最新规定具体如下: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2、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为: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法律客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