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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对方下落不明怎么起诉

2025-01-05 来源:华佗健康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钱给别人写借条合法的方式是:首先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的数额、期限以及借款的利息等,写明还款的时间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写明利息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完整的借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借条”字样。2、正文要写明借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借款人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条没有固定格式,但要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及身份证号码、应归还借款日期、借款用途、有无利息一定要注意,因为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同时要签字摁印,尽量在金额上和名字上按手印,而且注意不要留空隙。款项的支付尽量银行汇款,并持有借款人签字确认收到款项的收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2种观点: 民间借贷找不到欠款人的解决方法有:通过查询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上的信息来找欠款人;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查询欠款人的相关信息,并在判决生效后,欠款人拒不还款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款。一、拉横幅要账犯法吗拉横幅讨债不犯法。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不违法,但其性质很容易发生改变,从而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讨债应当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可以前往法院起诉欠款人,胜诉后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遇到欠款人不归还债务的事情,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还款合同等,经多次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债权人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只是到对方的家门口拉出横幅,这样不但不能要回债务,反而会把事情搞得复杂化。二、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3、法律途径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三、欠债不还钱如何起诉欠债不还钱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在受理后十五日内向欠款人发出支付令,如果欠款一方没有提出异议,并且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时效为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如果超出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法院不会受理。借款人应向法院提供欠款人的财产状况、欠条、票据等相关证件,否则可能要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1种观点: 借款人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躲藏起来,这种现象也是经常会发生的。作为出借人同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受理条件,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因此,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借款人应诉。如果借款人没有出席,法院会视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出借人可以申请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然后法院会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借款人的房产、财产变现,以此来清偿债务。除此之外,还可以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从其财产中支付欠款。当借款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法院受理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者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届满之后,借款人失踪的事实就会得到确认。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出借人可以起诉代管人,由法院判决强制支付。一、民间借贷诉讼贷款流程是怎样的(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二、亲戚欠钱不还还拉黑找不到人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3种观点: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当发现债务人失踪的,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施,有利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一、欠款人下落不明1、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二、怎样去法院起诉欠款人1、可以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对方信息材料、诉状、证据各两份,具体的立案的人会给你讲的。立案后,等着法官和你联系好了。一般来讲,法官会先帮你调解一下,看对方是否愿意还款,或者是其他什么方案解决。2、判决你胜诉,被告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被告有存款,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存款,如果没有,可以拍卖机器的。如果直接折抵,需要被告同意。三、欠款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1种观点: 民间借贷找不到人起诉,法院可通过留置送达书解决。欠钱找不到人可迅速起诉,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强制执行判决。欠款金额无最低限制,一分钱即可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法院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传唤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可作缺席判决。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可查封、拍卖财产清偿债务。法律分析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若借款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则可以向管辖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出具留置送达书。该送达书将直接送至债务人的家属,只要对方签收即可。一、欠钱找不到人处理方法有哪些欠钱找不到人处理方法有:1、借款人找不到,应迅速起诉,确保债务不到期;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时间,增加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们找不到,诉讼就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就会失去追索对象,甚至可能导致因无法送达传票而无法提起诉讼。二、欠款多少钱可以起诉欠款多少钱都可以起诉。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一分钱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产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拓展延伸有欠条不还钱要坐牢吗债务人不还钱,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借钱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结语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但若借款人无法找到债务人,则可以向管辖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出具留置送达书。该送达书将直接送至债务人的家属,只要对方签收即可。借款人应迅速起诉,确保债务不到期,以免失去追索对象。同时,诉讼时效期内,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如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产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款人下落不明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讨欠债:1、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借款;2、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出借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2种观点: 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果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可以通过准备诉讼材料,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相关财产,用来偿还债务。一、欠钱不还还能报警吗?欠钱不还是不能报警立案。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诈骗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诈骗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期限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对对方采取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措施强制履行。二、欠钱不还玩失踪怎么办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写好起诉状然后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待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是联系不到,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来支付还债。三、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案被他人骗钱无论多少钱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会视被骗财物数额大小来决定是否立案以及案件性质。如果他人仅骗取了少量财物的(3000元以下),公安机关经审查可以予以行政立案。如果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3000元及以上),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符合管辖范围的,就予以刑事立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第1种观点: 法院接受起诉后,会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被告,经过60天视为送达。被告未到庭时,法院进行缺席审判并宣判,判决书再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生效,再过15天的上诉期后可申请执行。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首先由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但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即会到被告的住所地张贴送达公告,经过60天后视为送达。而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因被告未到庭,法院一般会进行缺席审判,并进行宣判。判决书同样会用公告方式送达,也是60日,再过15天的上诉期,判决书就生效了。接下来就可依判决规定在期限届满后申请执行。拓展延伸借款人失踪,如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当借款人失踪时,债权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其权益。首先,债权人应尽快报案,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并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其次,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和追踪,以寻找借款人的下落。同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冻结借款人的资产,以确保债权的执行。此外,债权人还可以与其他相关债权人合作,共同寻找借款人的下落,并在必要时共同采取法律行动。最后,债权人应及时与借款人的担保人或保证人进行联系,以寻求可能的补偿或追偿途径。总之,债权人在借款人失踪的情况下,应积极采取行动,保护自身的权益。结语在借款人失踪的情况下,债权人应积极采取行动,保护自身的权益。首先,报案并协助警方调查是必要的步骤。其次,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和追踪,冻结借款人的资产以确保债权的执行也是有效的措施。与其他债权人合作,共同寻找借款人的下落,并在必要时共同采取法律行动也是可行的。最后,及时联系借款人的担保人或保证人,寻求可能的补偿或追偿途径也是重要的。债权人应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正当权益得到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2种观点: 民间借贷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在审判时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审判。一、被起诉了不去处理会怎么样被起诉了不去处理有以下后果: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对你实施拘传,强制你到庭。2、按撤诉处理。撤诉针对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3、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4、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一、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1、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当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二、起诉的程序条件是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程序衔接关系问题。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2、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提起诉讼的处理;3、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的处理。二、法院离婚起诉开庭男方不到怎么处理法院离婚起诉开庭男方不到的:1、按缺席审判处理;2、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三、法院联系不到债务人,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方下落不明,传票无法当面送达的,法院会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公众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到,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开庭日被告还是未出现,法院会作为缺席审判处理,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判决书的还款日一到,被告还没有归还欠款,就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借款人有诉讼时效吗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对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二、 民间借贷要注意些什么 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最忌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民间借贷借多少,忌超能力举债。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借款的数额要以借款者的信誉、所借款项的用途及其盈利前景来定。3、民间借贷期限多长,忌失去控制。要认真权衡收益与风险。若是该笔借款利率较高,且长期限对于借款收回的影响不是很大,就可将借款期限定得长一些。反之,则要选择短期限。4、民间借贷怎样担保,忌拉不下脸来。前面都考察好了,还要考虑什么人给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否有信誉,是否有代偿能力。如果借款人有财产或权利(有制约作用的也可)作抵押或质押,这样是最安全的措施,但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法律登记。这样才能有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三、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 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1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1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1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5、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16、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17、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18、债权转让的,从 债权转让通知 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